外贸单证流程
2013-03-26 10:36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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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客户询盘:一般在客户下正式的Purchase Order之前,都会有相关的Order Inquiry给业务部,做一些细节上的了解。
2.报价:业务部实时回复客人盘问,确定货物品名,型号,生产厂家,数量,交货期,付款方法,包装规格及柜型等,并发出Proforma Invoice 给客户做正式报价。
3.获得订单:经过洽谈,收到客户正式的订单确认Purchase Order。
4.下生产订单:获得客人的订单确认后,给工厂下订单,安排生产计划。
5.业务审批:业务部收到订单后,首先做出业务审核表。按“出口条约审核表”的项目如实填写,尽可能将种种预计用度都列明。条约审批需附上客人订单传真件,与工厂的收购条约。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,部分经理审批,再交治理部人员审核后才华执行。如金额较大的,或有预付款和佣金等条款的,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才行。条约审批之后,将PO制成销售订单,交给部分进程员跟进。
6.下达生产通知:业务部在确定交货期后,满足下列情况可下达生产通知, 通知工厂准时生产:
6.1:如果是L/C付款的客户,通常是在交货期前1个月确认L/C已经收到,收到L/C后应业务员和单证员划分审查信用证,检查是否保存过失,交货期能否包管,及其他可能的问题,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人改证。
6.2:如果是T/T付款的客户,要确认定金已经到账。
6.3:如果是放帐客户,或通过银行D/P,D/A等方法收汇等,需经理确认。
7.验货:
7.1:在交货期前一周,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。
7.2:如果客人要自己或指定验货人员来验货的,要在交货期一周前,约客户查货并将查货日期见告计划部。
7.3:如果客人指定由第三方验货公司或公正行等验货的,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联系,预约验货时间,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。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。
8.制备基本文件:凭据PO,及工厂提供的装箱资料,制作出口条约,出口商业发票,装箱单等文件(应由业务跟单员制作,交给单证员)。
9.商检:如果是国家法定商检产品,在给工厂下订单时要说明商检要求,并提供出口条约,发票等商检所需资料。并且要告诉工厂将来产品的出口口岸,便于工厂治理商检。应在发货一周之前拿到商检换证凭单/条。
10.租船订仓:
10.1.如果跟客人签定的条约是FOB CHINA条款,通常客人会指定运输署理公司或船公司。应尽早与货代联系,见告发货意向,了解将要安排的出口口岸,船期等情况,Q确认工厂的交货能否早于开船期至少一周以前,以及船期能否抵达客人要求的交货期。应在交货期两周之前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(SHIPPING ORDER),通常在开船一周前可拿到定仓纸。
10.2.如果是由卖方支付运费,应尽早向货运公司或船公司咨询船期,运价,开船口岸等。经比较,选择价格优惠,信誉好,船期合适的船公司,并告诉业务员通告给客人。如客人差别意时要另选客人认可的船公司。开船前两周书面定仓,程序同上。
10.3.如果货物不敷一个小柜,需走散货时,向货代公司定散货仓位。拿到入仓纸时,还要了解截关时间,入仓报关要求,等内容。
10.4.向运输公司定仓时,一定要传真书面定仓纸,注明所定船期,柜型及数量,目的港等内容,以制止过失。
11.安排拖柜:
11.1.货物做好并验货通事后,委托拖车公司提柜,装柜。拖车公司应选择宁静可
靠,价格合理的公司签定协议恒久相助,以确保宁静及准时。要给拖车公司传真以下资料:定仓确认书/放柜纸,船公司,定仓号,拖柜委托书,注明装柜时间,柜型及数量,装柜地点,报关行,及装船口岸等。如果有验货公司看装柜,要专门声明,不可晚到。并要求回传一份上柜资料,列明柜号、车牌号、司机及联系电话等
11.2.传真一份装车费料给工厂,列明上柜时间、柜型、订仓号、订单号、车牌号以及司机联系电话。
11.3.要求工厂在货柜离开工厂后尽快传真一份装货通知给业务部,列明货柜离厂时间、实际装货数量等,并记装箱号码和封条号码作为提单的资料。要求工厂装柜后一定要记着上封条。
12.委托报关:在拖柜同时将报关所需资料交给相助报关行,委托出口报关及做商检通关换单。通常要给报关留出两天时间(船截关前)。委托报关时,应提供一份装柜资料,内容包括所装货物及数量,口岸,船公司,定仓号,柜号,船开截关时间,拖车公司,柜型及数量,本公司的联系人和电话等。
13.获得运输文件:
13.1. 最迟在开船后两天内,要将提单补料内容传真给船运公司或货运署理。补料要按找L/C或客人的要求来做,并给出正确的货物数量,以及一些特殊要求等,包括要求船公司随同提单出的船证明等。
13.2. 催促船公司尽快出提单样板及运费帐单。仔细核对样本无误后,向船公司书面确认提单内容。如果提单需客人确认的,要先传真提单样板给客人,获得确认后再要求船公司出正本。
13.3.实时支付运杂费,付款后通知船公司实时取得提单等运输文件。支付运费应做挂号。
14.准备其他文件
14.1.商业发票:L/C 要求提供的文件中,对商业发票要求最严格。发票的日期要确定在开证日之后,交货期之前。发票中的货物描述要与L/C上的完全相同,小写和大写金额都要正确无误。L/C上对发票的条款应显示出来,要显示唛头。如果发票需治理对方大使馆认证,一般要提前20天治理。
14.2.FORMA原产地证书:FORM A 原产地证要在发货之前到检验检疫局申办。需注意的是运输日期要在L/C 的交货期和开船日之前,在发票日期之后。未能在发货之前治理的,要治理后发证书,需提供报关单,提单等文件。经香港转运的货物,FORM A证书通常要到香港的中国商检公司治理加签,证明未在港对货物进行再加工。
14.3.一般原产地证:一般原产地证可在中国贸易增进会治理,要求低一些。可在发货之后不太长的时间内补办。如果原产地证书要治理大使馆加签,也和发票一样要提前20天治理。
14.4.装运通知:一般是要求在开船后几天之内,要通知客人发货的细节,包括船名,航班次,开船日,预计抵港日,货物及数量,金额,包装件数,唛头,目的港署理人等。有时L/C要求提供发送证明,如传真报告书,发函底单等,注意按客人要求的时间内治理。
14.5.装箱单:装箱单应清楚地标明货物装箱情况。要显示每箱内装的数量,每箱的毛重,净重,外箱尺寸。按外箱尺寸盘算出来的总体积要与标明的总体积相符。要显示唛头和箱号,以便于客人查找。装箱单的重量,体积要于提单相符。
15.交单:
15.1.接纳L/C收汇的,应在划定的交单时间内,备齐全部单证,并严格审单,确保没有过失,才交银行议付。
15.2.接纳T/T收汇的,在取得提单后马上传真提单给客人付款,确认受到余款后再将提单正本及其他文件寄给客人。
15.3.如果T/T收汇的,要求收全款才华做柜的,要等收款后再安排拖柜。拿到提单后可立即寄正本提单给客人。
16.业务挂号:每单出口业务在完成后要实时做挂号,包括电脑挂号及书面挂号,便于以后盘问,统计等。
17.文件存档:所有的文件包括PO、L/C和议付文件必须留存一整套以备查用。
18.单证员平时应注意收集运价变换,船期,航线,等信息,为业务员报价提供资助。